針對非法集資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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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非法集資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合理

非法集資的受害者,雖然只需要將整個案件和公安機關如實的交代清楚以後,那麼公安機關會盡力的破獲非法集資案件。並且我國司法體系部門有一套專門的處理非法集資案件的工作流程。儘管說這部分的工作內容是屬於我國公檢法機關人員的,但是仍然有不少的普通公民十分好奇在我國對於非法集資應該怎麼處理?

一、在我國對於非法集資應該怎麼處理?

案件受理實行屬地管理,由行業主(監)管部門負責具體辦理。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建立健全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受理登記制度,確定部門及人員負責案件的受理工作,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非法集資案件一般處置程式為:

1、成立專案組。

2、制定處置方案。

3、公告取締。

4、債權債務申報登記和確認。

5、資產負債審計和資產評估。

6、資產清收、保全和實物資產的變現。

7、集資款項清退。

案件調查取證由省級人民政府組織,行業主(監)管部門主辦。省級人民政府應組織、督導各相關部門依據工作職責和實際需要,及時開展涉嫌非法集資案件調查取證。

對案情單一、主(監)管部門職責明確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公安機關、行業主(監)管部門應在職權範圍內開展調查工作。

二、非法集資如何立案?

立案偵查由公安機關主辦,行業主(監)管部門配合。省級人民政府應加強對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立案偵查的組織領導,提高辦案效率和質量。

公安機關根據舉報、報案或有關部門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資案件線索,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立案偵查,並向省級人民政府報告。

三、非法集資案件出現了哪些新特徵?

1、非法集資方式變化多樣。犯罪分子大多通過註冊合法的公司或企業,打著響應國家產業政策、支援新農村建設等旗號,由傳統的種植、養殖向工程專案、科技開發、投資入股、消費返利等方式轉化。

2、多種犯罪行為相互交織。犯罪分子將非法集資與傳銷、合同詐騙等經濟違法犯罪行為相互交織在一起,採用傳銷手段首先對集資人員進行洗腦,許諾種種優惠條件和獲利模式,然後再引誘集資,層層下套。一般在集資初期,犯罪分子往往積極“兌現”回報承諾,騙取信任,吸引更多的人踴躍加入,集資規模迅速呈幾何級放大。

3、非法集資宣傳不惜血本,利用媒體造勢。如聘請明星代言,在一些媒體上刊登專訪文章,利用報道宣傳不法企業的“業績”;將部分非法集資款投入公益事業或進行捐贈;僱傭業務員竄入社群散發傳單,傳播集資資訊;舉辦各種活動,並在現場兌現紅利,讓參與人員先嚐到甜頭,為非法集資活動宣傳“現身說法”。

一般我國公安部門在處理非法集資的程式的時候,第一步肯定是需要成立專案組的,然後制定針對非法集資的處置方案,在破獲以後,對債務債權的問題進行登記和確認。然後在法院審理期間會依法對非法繳納的集資款項按照相應的比例返還給受害者的,這一系列流程的前提是受害者必須在上當受騙以後有及時的向當地的公安部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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