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的判決標準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5W

一、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的判決標準是什麼?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的判決標準是什麼?

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的判決標準,是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 之一【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罪】違反國家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刑法》對於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的其它判決標準

《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條【汙染環境罪】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百三十九條【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違反國家規定,將境外的固體廢物進境傾倒、堆放、處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未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許可,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以原料利用為名,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液態廢物和氣態廢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對於非法引進釋放丟棄外來入侵物種的行為,本質上是對環境的一種破壞行為,相關情況的認定上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的物種情況來進行處理的,如果對相關事項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合法的界定,避免法律適用錯誤的情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