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確權 - 你需要知道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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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農民的根,沒了土地,農民就不再是農民了。但是,農民關於土地的權屬問題、土地沒有正規的證件等之類的問題都在困擾著大家。那麼,農民朋友就需要土地確權,那麼土地確權需要注意些什麼,我們也必須要清楚。

農村土地確權,你需要知道的一

一、農村土地確權

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

每宗地的土地權屬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稽核、登記註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式,才能得到最後的確認和確定。2013年1月31日下發的中央一號檔案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二、農村土地確權的情形

1、對外出務工未歸承包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如何進行登記?

對於外出務工的農民在土地確權不在現場時,發包方應該打電話通知本人,並告知在規定期限內回來完成土地確權工作。無法按時回來的,也要告知可以委託他人蔘加,全權代理。

對外出務工經商農民的承包地,本人不願耕種的可以依法進行流轉,但其承包經營權仍受法律保護。除非本人提出書面申請自願放棄承包權,否則任何組織和個人均不得剝奪或限制其承包權。已經收回或調整其承包地的,原則上應立即退還。不能立即退還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進行妥善處理。

2、外出務工撂荒多年的承包地能否確權?

根據《土地管理法》三十七條的規定: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二年棄耕拋荒的,原發包單位應當終止承包合同,收回發包的耕地。

所以,原則上按原農村二輪土地承包關係確權登記;對經依法批准,村組集體經濟組織已依法收回的,應視具體情況分別處理。

3、哪些家庭成員屬於共有人,需要登記在證書上呢?

出嫁女

關於出嫁女,我們也是要分情況討論的:出嫁女在孃家取得承包地,在婆家沒有取得,或者是出嫁女在孃家和婆家都沒有取得土地承包權,確權登記人口,就以現在的出嫁女所在的家庭人口為準。

如果出嫁女在孃家取得承包地,孃家人全家人口均已死亡的,出嫁女可享受承包戶權益,孃家的土地應登記在出嫁女名下。

離婚夫妻

雙方離婚後,雙方達成了承包地分割協議,兩人都分到了承包地。之後女方再婚嫁到外地。就按家庭分割后土地協議登記確權,如果雙方有爭議的,等調處好後再確權登記。

新增人口

之前就有一個母親諮詢過我,就說我的孩子出生了,而且戶口也是在本本村,為什麼沒有給他劃分土地?我國土地承包法規定,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不能調整。二輪承包期內的新增家庭成員,雖沒有承包地,但也一併作為共有人,登記在新的證書上。

全家遷出

全家集體遷出村裡,這現在也是很常見的。有的人就會說你們全家都遷出去了,就沒有權利再享受了。但是土地承包法對此規定,全家戶口遷入到未設區的城市,他們仍能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地不需要退還給村集體,因此,此次登記,應根據承包方的意願,給予確權登記頒證。

進城工作

進城工作,就意味著,不再靠取村裡土地就能養活自己。尤其是農村子上學的子女,畢業後,留在了城市,有的打工,有的考取公務員、進入事業單位等之類的,能夠自己養活自己。不再依賴村集體。這時候,我們就可以認定他們不再是原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不需要再以共有人的身份登記。

但是,要是存在工作收入不穩定的情況下,為體現承包土地的基本保障功能,可作為共有人確權登記。

大學生

對於大學生資格的認定的說法是很多的。因為大學生的戶口因為學校的要求是集體轉到學校的。但是大學生在上學期間仍是靠取家裡收入作為生活費,所以大學生仍是有家庭成員資格的,也要在備註欄中說明。

關於農村土地確權的問題還是有很多的,例如確權時間過了該怎麼辦?哪些地是不能夠確權的?等之類的。明天會為大家繼續梳理關於農村土地確權的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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