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派出所怎麼處理的?
一、強拆派出所怎麼處理的?
強拆案件,派出所一般都會進行證據審查,發現強拆不符合程式的,就會進行懲罰,若派出所不立案,可以.申請複議。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複議。
還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拆遷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要求檢察院履行立案監督職能,通知公安機關立案。
二、遇到強徵強拆應該怎麼辦?
1、首先核實徵收審批手續合法性,徵收批准時間直接決定補償標準。
2、具體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補償標準以徵地批准機關批准的徵收補償安置方案以及當地規範性補償檔案為準並結合相應市場評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實施徵收並依法將徵收補償款全部落實到位的情況下,方可動土施工。
三、正規的徵地的程式
徵地的程式分前後銜接的兩大塊,即徵地的批准程式和徵地的實施程式。
1、徵地的批准程式(以大型建設專案為例)
(1)建設專案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後擬訂徵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報。
(5)徵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2、徵地的實施程式
(1)釋出徵地公告。釋出機關:市縣政府。
(2)釋出範圍: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4)釋出後果: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3、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徵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徵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明等檔案。
(5)不辦理登記的後果:列入補償範圍。
4、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徵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著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准。
綜上所述,強拆案件不一定是違法的,需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決定,若是符合相關程式的,那就是不違法的,反之強拆判行政違法後按照相關規定多業主進行賠償即可,且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