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型也屬於著作權內容嗎
一、字型也屬於著作權內容嗎?
字型屬於文字作品,是享有著作權的,享有著作權的作品包括: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視聽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符合作品特徵的其他智力成果。
二、著作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著作權自作品完成時自動產生;
2、專有性,即著作權人排他性的享有相應的著作權;
3、地域性,即除加入國際公約或締結雙邊協定外,一個國家法律所保護的權利只在該國範圍內發生法律效力;
4、時間性,除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性不受保護期的限制外,其他權利都保護期。
三、著作權和專利權的區別有哪些?
第一,保護物件不一致,著作權保護的是作品,專利權保護的是發明創造;
第二,保護條件和要求不一致,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只需要獨創性,而專利權不允許保護主題一樣的兩個發明創造;
第三,權利產生形式不一致,著作權是自動產生,專利權需要到國家行政機關申請;
第四,保護期限不一致,著作權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的50年,專利權自申請之日起發明專利為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為10年。
四、著作權侵權行為有哪些?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製視聽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註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體、錄音錄影製品的著作權人、表演者或者錄音錄影製作者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影製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製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行為。
綜上所述,字型是享有著作權的,同時,著作權登記是自願的,使用他人的作品,不管是字型還是其他享有著作權的作品,都應該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隨便使用他人的文字作品或者剽竊、歪曲他人的文字作品,都涉嫌著作權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