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保護申請需要多長時間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7W

按照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一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一般要經歷下述程式:
1、提供交底書,委託代理機構撰寫申請檔案,一般要20天到一個月時間
2、遞交申請檔案,取得專利局的受理通知書,確定申請日,遞交檔案當日也可以遞交提前公開宣告,及請求實質審查,這樣可以加快審查程序
3、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檔案進行形式審查,約2-3個月,初審合格後進入公開準備階段
4、專利局公開發明申請檔案,約在6-8個月
5、專利局對發明專利檔案進行實質審查,約一年半到兩年,期間審查員就發明的實質內容即新穎性創造性實用性問題與申請人溝通(委託代理機構的跟代理機構溝通,以確定發明合適的保護範圍),來回溝通可能往復數次,直至修改到審查員滿意為止
6、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
7、申請人辦理領取專利證書手續
8、約2-3個月後拿到專利證書
整個過程持續約2年半到3年,具體時間取決於審查員的審查速度與申請人交底資料的翔實程度。

智慧財產權保護申請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依據:《專利法》 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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