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稅條款合同附件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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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稅收制度的不斷完善和近幾年來全面實施的狀況來看,企業內部管理規範是可以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稅負水平的。企業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其中一個重要的環節就是雙方除了要對合同的主體條款引起足夠的注意以外,合同當中的涉稅條款還需要有其他的附件進行約定。那麼,涉稅條款合同附件的內容是什麼?

涉稅條款合同附件的內容是什麼

一、涉稅條款合同附件的內容是什麼?

具體約定形式:

(一)乙方如以下行為構成嚴重違約:

1、向甲方開具的發票為虛假髮票,或提供由他人開具的與實際經營業務不符的發票;

2、向甲方開具的發票無法認證、認證不符或其他任何因發票瑕疵導致發票作廢;

3、未按約定時間向甲方開具發票、或拒絕開具發票;

4、發票遺失,乙方未配合甲方獲得其他可抵扣憑證或重新獲得發票;

5、乙方納稅主體身份發生變更,未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未向稅務機關按時繳納對應增值稅稅款,導致甲方無法抵扣進項稅額;

7、其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實現進項稅額抵扣的情形。

8、發生以上情形(乙方虛開除外),經甲方催告乙方拒不改正違約行為,且造成甲方進項稅額損失單次或累計金額達20000元(貳萬元)及以上,應當認定為嚴重違約。

(二)違約責任的承擔

乙方構成上述嚴重違約情形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分包合同,乙方以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注:本文中甲方指代我方、乙方指代合同相對方,應根據具體合同內容確定名稱。

二、相關知識

(一)納稅主體資訊條款

應當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基本資訊、納稅主體身份及計稅方式,並約定乙方納稅主體身份發生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具體約定形式:

1、乙方為

(1)一般納稅人;

(2)小規模納稅人。

甲方納稅人識別號:

乙方納稅人識別號:

2、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應稅行為的計稅方式為

(1)一般計稅;

(2)簡易計稅。

3、若乙方納稅主體身份發生變更,應自變更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二)應稅行為種類、範圍及適用稅率條款

具體約定形式:

本合同項下應稅服務種類及金額(以含設計的分包合同為例)

1、工程設計,金額:(以乙方實際提供的服務為準),適用稅率:6%;

2、工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安裝、修繕、裝飾等),金額:(以乙方實際提供的服務為準),適用稅率:11%。

明確開具發票的義務及具體要求

在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乙方的開票義務以及發票質量要求、開具與送達時間、發票遺失、發票記載專案變更等情形及其處置措施,通過做好前期風險防範,規避履約過程中可能發生的相關爭議,切實做到防範風險於未然。

(一)發票質量條款

對於乙方所開具發票的形式和實質要求,應當包含:具體金額、蓋具增值稅發票專用公章、開具時間、彙總開票具體規定等內容,確保發票無瑕疵。

(二)發票開具及送達條款

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在開票之日起180日內到稅務機關辦理認證,逾期認證的會導致無法實現抵扣,應當明確約定開票及送達條款。

其中一方違約以後需要承擔的責任,比如說合同在履行的時候,是不能向對方出具虛假髮票的,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開發票,或者其中一方沒有及時的向稅務機關繳稅的話,這都直接會導致納稅的時候發生不必要的糾紛,所以雙方對這些容易引發糾紛的原因,一定要在涉稅條款當中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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