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禮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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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禮金的問題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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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結果禮金的分割問題

對於離婚財產分割禮金,如果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並且共同生活,沒有造成給付禮金一方生活困難的,彩禮是不予退還的。至於擺酒席,也是不需要退還的。對於婚後共同財產,原則上是一人一半的。至於是否能勝訴,要看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離婚理由。

補充回答:法定理由主要有一方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等。如果僅僅感情不和要求離婚的話,對方不同意,法院一般是不判離的。起訴離婚要寫訴狀,如果爭議複雜的話,可以聘請律師,如果簡單,可以在網上找個範本或者直接去法院立案庭諮詢。如果不請律師的話,只需要繳納案件受理費,一般是50元。時間的話,一般程式是六個月內,簡易是三個月內審結。不是分居半年就自動離婚的。如果他在外地不是經常居住的話(連續一年),直接起訴即可,你可以催他回來,如果你知道他的住址,可以讓法院把傳票發給他。 這就是離婚時結果禮金的分割問題解決方式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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