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業祕密的歸責原則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侵犯商業祕密的歸責原則
侵犯商業祕密的歸責原則
商業祕密侵權的歸責原則以過錯責任原則為主、輔之以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公平責任原則和無過錯責任原則。
法律依據】
《刑法》第219條,有下列侵犯商業祕密行為之一,給商業祕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祕密的;
(三)違反約定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祕密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