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雙方必須都在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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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雙方必須都在場嗎
離婚雙方必須都在場嗎
一、離婚在一般情況下是需要雙方都必須到場的。
1、協議離婚的,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共同提出登記離婚申請。因為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這種自願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願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2、訴訟離婚的,有正當理由,允許當事人可以不到場辦理。除此之外,離婚案件的被告經傳票傳喚後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決。此時,離婚不一定需要雙方都必須到場。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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