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登出流程及材料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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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登出流程及材料是什麼
分公司登出流程及材料是什麼
分公司登出流程如下:
1.領取分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填寫共同委託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證明。
2.準備辦理登出登記的材料,登出登記材料需要由所屬公司做出決定並簽署出具相關材料。
3.提交準備好的材料。
4.登出國、地稅稅務登記證,需要國、地稅稅務登記證、所有國、地稅有關材料和備案公章。
需要下列材料:
1、公司清算組負責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登出登記申請書》;
2、清算組成員《備案確認申請書》;
3、法院破產裁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的檔案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
4、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
5、刊登登出公告的報紙報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檔案。
《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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