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問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6W
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問題
1、公益訴訟的原告是不特定的人。一般僅指無利害關係的人,但古羅馬法亦包括有利害關係的人。
且如果原告為多人,可由裁判法官選擇適宜的人作為原告。
2、原告起訴的出發點在於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法律尊嚴及社會公平正義,而非個人一己私利。
3、公益訴訟涉及的案件範圍寬泛,可以是民事侵權行為,也可以是行政違法、刑事犯罪活動。
4、公益訴訟的地位體現在對國家機關執法能力不足的補充與協助,而非取代國家機關進行執法活動。
5、原告在勝訴後往往受到一定的物質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