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訴訟主體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9W
保全訴訟主體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智慧財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刑事訴訟主體有哪些

刑事訴訟關係主體
1、國家機關:偵查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
2、當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被告;
訴訟幫助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3、其他訴訟參與人:證人、鑑定人、勘驗人員、翻譯人員。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