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按照我國著作權法表演 來源:法律科普站 5.6K 我國著作權法保護物件著作權法的保護物件,根據《著作權法》第三條的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表演 智慧財產權保護 我國 著作權法 智慧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