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關於房產糾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東莞關於房產糾紛
關於房產糾紛
因該房屋其婚前購買,該房屋系老公婚前財產,故女方對房屋不享有所有權。但需要明確該房屋的所有權人及共有權人是誰,老公父親是否系房屋共有人。如非共有人無權處分該房屋,即使是共有人亦需要其他共有人同意,才能處分該房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