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候的損害賠償應該按照什麼標準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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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時候的損害賠償應該按照什麼標準進行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一、賠償專案有醫療費、誤工費、 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交通費、再治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再治療費、殘疾用具費等;二、計算方法:醫療費按實際發生金額為準,誤工費為實際減少的收入或者按照相同、相近行業上一年度的收入除以365天乘以實際天數(天數應該是住院天數加上全休天數或是直接從發生事故當天計算至評殘的前一天,但一般的60週歲以上的人員無此項),護理費一般按當地護工的標準計算,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當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計算,交通費是指入院出院出院後複查實際發生的費用,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是60歲以內按20年計算,60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5年,按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上一年度收入乘以20再乘以相應的傷殘等級,(10級為10%,9級為20%,以此類推,一級為100%)再治療費以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鑑定機構的鑑定意見書予以認定,精神損害撫慰金參照傷殘等級、恢復狀況按當地標準予以認定。但願我的答覆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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