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專業分析:國家對邊境地區與接壤國家邊境地區之間的貿易以及邊民互市貿易,採取靈活措施,給予優惠和便利。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八條 國際貿易 涉外專長 對外貿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