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下對於公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如何辦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諮詢下對於公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如何辦理
諮詢下對於公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如何辦理
1、建設單位在每個工作日(週一至周
六,以下同)持有關材料到規劃局視窗(以下簡稱視窗)申報。
2、視窗工作人員在核收申報材料時,如發現有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如發現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
3、視窗工作人員在核收申報材料時,應進行專案建設報件登記並註明收件內容及日期。
4、申報材料經視窗工作人員核收後,將申報材料轉專案經辦人。
5、專案經辦人接到視窗轉來的申報材料,經稽核認為需補正相關檔案,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補正的全部內容轉視窗,通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後重新申報。
6、經稽核申報材料合格後,專案經辦人進行現場勘察,符合規劃要求的專案,由專案經辦人完成會籤工作並轉設計科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經視窗發給專案單位;經研究不符合規劃要求的報件,由專案經辦人填寫“退件通知”經視窗回覆建設單位。
7、如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過程中,發現該建設專案直接關係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利害關係人;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
8、如申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需要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聽證程式按《長春市規劃局規劃行政許可聽證工作規定》執行)。
9、申請人要求變更《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內容的,應重新提出申請,按照規定程式換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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