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頭部損傷鑑定什麼時候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6W
交通事故頭部損傷鑑定什麼時候做的
交通事故頭部損傷鑑定什麼時候做的
1、交通事故導致顱腦損傷應該在醫院的治療工作結束以後再去做傷殘鑑定,最好是治療結束以後的15天之內,由律師事務所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這些機構指定的司法鑑定機構做傷殘鑑定。治療工作沒有結束的話,也沒辦法準確判斷傷殘級別。
2、交通顱腦損傷應該在治療終結以後做傷殘鑑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鑑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3、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鑑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後,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後的情況。
4、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鑑定資質,否則其鑑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採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