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遺囑公證委託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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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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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公證需要什麼材料
對於遺囑公證需要什麼材料的手續如下:(一)、所需材料: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公證機關應要求當事人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影印件;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
6、 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
7、 公證人員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流程:
1、到“登記資訊、驗證協議”視窗辦理資訊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2、到“房地產估價”視窗辦理評估手續;
3、到“公證”視窗辦理公證手續;
4、到“私房交易”視窗辦理交易手續;
5、到“契稅、印花稅”視窗繳納印花稅;
6、到“產權登記發證”視窗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