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出口消費稅免並退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7W 辦理出口貨物退(免)稅流程 (一)受理環節 1.查驗資料 查驗出口商出示的證件是否有效。 2.核對資料 (1)審查出口商提供的證件、資料是否齊全、合法、有效; (2)核對出口商提供的各種資料的影印件內容是否與原件相符,影印件是否註明"與原件相符"字樣並由出口商簽章,核對後原件返還出口商; (3)審查《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表》填寫是否完整、準確,填寫內容與附送證件、資料相關內容是否一致,簽字、印章是否齊全; (4)紙質資料不齊全或者填寫內容不符合規定的,應當場一次性告知出口商補正或重新填報。 (5)符合受理條件的,製作回執交出口商。 3.轉下一環節核對無誤後,將出口商報送的所有資料轉下一環節。 (二)後續環節 接受上環節轉來的資訊資料,稽核以下內容: 1.通過系統調閱以下資料實施稽核: (1)稅務登記資訊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資訊 (3)退稅帳戶帳號資訊 (4)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訊 2.通過以上稽核,提交審批人簽字(或簽章)後,加蓋公章(或業務專用章),退1份給出口商,在系統中錄入核准的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資訊。將有關資料歸檔。 損害賠償 消費稅 消費權益 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