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離婚夫妻還會復婚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異地離婚夫妻還會復婚嗎
異地離婚夫妻還會復婚嗎,需要什麼材料
(1)辦理復婚所需證件 辦理復婚手續,男女雙方需持當事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者軍人(含武裝警察)身份證件;所在單位、居(村)委員會或者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過婚的,還應持離婚證件。 (2)辦理復婚登記程式 辦理復婚登記的程式和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式是一樣的。辦理復婚登記時,當事人首先需要準備好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身份證明、所在單位和村(居)委會或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離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然後雙方需親自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及申請審查通過後,依照結婚登記程式辦理,在《結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證上註明恢復結婚字樣,同時收回離婚證。 另外,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不再進行醫學檢查。申請復婚登記的當事人從取得結婚證起恢復夫妻關係。 我國法律允許離婚後的夫妻又復婚,此時通常是不能在辦理離婚手續的當天又辦理復婚手續,而只有在辦理了復婚手續之後,男女才會恢復雙方之間的夫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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