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需要注意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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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需要注意些什麼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需要注意些什麼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需要注意些什麼
1、表明身份,出示委託書;告知犯罪嫌疑人受何親友委託為其提供法律幫助;詢問其是否同意聘請本律師;若同意,應在委託書上簽名確認。
2、告知犯罪嫌疑人應如實陳述,如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瞭解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況。如: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婚姻家庭、有無受過刑事處分、被刑事處分的罪名、期限。
4、是否參與以及怎樣參與所涉嫌的案件。
5、如果承認有罪,陳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實和情節。主要事實:犯罪的時間、地點、方法、手段、目的、動機、結果等。
6、陳述是否存在證明犯罪嫌疑人罪輕或者從輕、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情形。包括:年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預備犯;未遂犯;從犯;脅迫犯;自首;重大立功表現;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中止犯;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等。
7、如果認為無罪,陳述無罪的辯解。是否存在證明無罪的材料和意見,包括:被指控的犯罪行為不是其所為;其行為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依法不構成犯罪;行為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後果,但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而是屬於正當防衛、緊急避險、行使職權以及意外事故;無刑事責任能力或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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