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保險合同時該怎麼退還保險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解除保險合同時該怎麼退還保險費
解除保險合同時該怎麼退還保險費
保險責任開始的時間,是保險合同當事人相互開始承擔義務的時間,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險合同,按照《保險法》的規定,應採用兩種不同的方式退還保險費:
(
1)保險責任開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向保險人支付手續費,保險人應當退還保險費。這是因為保險責任開始前,保險人還沒有開始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若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保險人應當將已經收取的保險費全部退還給投保人。但是,投保人應該向保險人支付必要的手續費。
(
2)保險責任開始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人可以收取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間的保險費,剩餘部分退還投保人。
法律依據:
《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自保險人賠償之日起三十日內,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險人應當將保險標的未受損失部分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後,退還投保人。
第十六條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