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繼承房產是否需要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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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繼承房產是否需要過戶
民法典繼承房產是否需要過戶
民法典繼承房產仍然需要辦理過戶手續,但物權自繼承開始時即已經發生效力。
根據《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條,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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