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不執行要怎樣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7.64K
民事糾紛不執行要怎樣辦
民事糾紛不執行要怎樣辦
自民事判決生效之日,對方拒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具體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
1)查詢、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但查詢、凍結、劃撥存款不得超過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
2)扣留、提取被執行人的收入。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 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有權扣留被執行人的工資、獎金、存款、有價證券及其他合法收入,交給權利人。
(
3)查封、扣押、凍結、變實、拍賣被執行人的財產。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併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