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案底的人能不能取保候審
導讀:
有過案底的人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能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條件主要是當事人可能可能判處管制、拘役的;患有嚴重疾病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的等。
一、有過案底的人能不能取保候審
有過案底的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有案底構成累犯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取保候審後怎麼辦理手續
取保候審後辦理手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出書面的取保候審申請。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3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稽核通過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解除取保候審。
三、取保候審多久案件撤銷
取保候審與案件撤銷並無聯絡,刑事案件在發現有以下情形之後,應當立即撤案,實踐中根據實際情況,撤案需要的時間不同: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訴時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追訴時效是二十年。
3.被特赦免除刑罰的;
4.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