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食堂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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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關於學校學生食堂承包合同的這個問題,我認為:1、甲方於年
月
日提供食堂場所給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食堂現有裝置和炊具; 2、甲方允許乙方在食堂約定場所內經營飲食; 3、食堂的開業停業時間由甲乙雙方統一商定; 4、甲方統一提供水、電、燃料等 5、交付使用前,雙方統一清點所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