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交通違法行為可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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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種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可以免責: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2、機動車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3、有證據證明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4、現場已被交警處理的;
5、因交通訊號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十八條規定要求的(第十八條規定的內容:作為處理依據的交通技術監控裝置收集的違法行為記錄資料,應當清晰、準確地反映機動車型別、號牌、外觀等特徵以及違法時間、地點、事實);
7、記錄的機動車號牌資訊錯誤的;
8、因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發生違法行為造成合法機動車被記錄的;
9、其他應當消除的情形。
急於救人,可求助警車開路。
交巡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熱心助人是好事,但駕駛員可能急於救人會產生如闖紅燈或超速等違法行為,這些行為都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並且極易轉化為交通事故。其建議,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可以撥打110報警電話或是就近向派出所或崗亭申請救援,警方可以運用警車為運送病人的車輛進行開路。
交巡警部門提醒,普通車輛普遍沒有具備緊急情況下的設施裝備,在運送病人時應儘量做到不闖紅燈、不超速,應全程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俗稱“雙閃燈”)或鳴喇叭的方式以警示其他車輛,確保行車安全。
雖然大多數的交通違章行為最後都是對實際駕駛者作出了處罰的,但要是違章行為是因為上述幾種情形之一導致的話,那麼此時交通違章行為可免責。當然了,是否屬於上述免責的情形,還需要提供有效的證據加以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