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沒找到人怎麼辦
一、肇事逃逸沒找到人怎麼辦
交通肇事抓不到人的警察會網上追逃,抓不到嫌疑人由保險公司先負責賠償,沒保險的有嫌疑人親屬負責,賠償不了等待公安機關的處理,時間要看公安機關處理進度。
對交通肇事逃逸者,可以按以下情形進行處罰:
(1)、首先要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肇事逃逸者的責任。
(2)、如果肇事逃逸不構成犯罪的,給予200-2000元罰款,可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3)、如果構成犯罪的,可以按交通肇事罪給予刑事處罰。
二、交通肇事逃逸構成犯罪如何判刑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的情節的,屬於交通肇事罪的情節加重犯。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的規定,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體的量刑起點為:
1、負事故全部責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為有期徒刑四年;
2、重傷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的,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
3、負事故主要責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有前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個月;重傷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個月。
4、負事故全部責任,逃逸緻一人死亡的,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5、負事故主要責任,逃逸緻一人死亡的,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個月;
6、負事故同等責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緻一人死亡的,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7、逃逸緻人死亡,同時出現其他後果,對其他後果部分增加刑期,適用前兩條的規定。
對於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暫不構成犯罪的情況下,主要進行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情況下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一般情況下量刑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因為肇事逃逸導致受害者死亡,量刑在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肇事逃逸以後警察追逃肇事逃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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