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傷保險公司陪償範圍有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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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傷保險公司陪償範圍有規定嗎?

車禍傷保險公司陪償範圍有規定嗎?

對於車禍傷保險公司陪償範圍是有相應的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交通事故調查後,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將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分為4類: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對於交警作出的責任認定不滿意的可以當場提起行政複議。

二、車禍保險賠償程式是什麼?

1、及時報案

發生保險事故後應在24小時內及時撥打報案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這樣有利於保險公司及時派人趕赴現場,判定事故原因。

2、協助查勘定損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迅速派人進行現場查勘,確定損失大小,並出具查勘報告。在此環節,被保險人應當協助保險公司進行保險事故的查勘定損。

3、提交索賠單證

索賠時,被保險人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提交以下單證:出險通知書;保險單正本,機動車保險證,駕駛證,行駛證影印件;事故發生地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書,事故調解書;全車失竊須另提供保險合同約定的必備單證;涉及的第三者責任方追償的賠案,須提供訴訟受理證明和追償權利轉讓書;保險合同約定的其他單證。

4、賠款稽核

保險公司根據車險合同條款、客戶提交的索賠單證、查勘人員提供的查勘報告以及公司有關理賠規定,將作出是否賠償以及賠償多少的結論。

5、領取賠款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事故,保險公司應當根據理賠結論通知被保險人辦理領款手續。保險公司自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金額協議之日起10日內,保險公司應當履行支付賠款義務

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需要及時的進行報警處理,同時需要通知保險公司,工作人員會依照現場的事故情況以及交警開具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來進行相應的賠償的工作。如果交通事故的賠償的不在車險的理賠範圍之內的,那麼保險公司有權不進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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