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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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受害方如何賠償

一、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後,如果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話,可先由辦案警官主持調解,調解順利的話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責任方賠償之後,案件終結。

二、交通事故賠償雙方如不能就賠償達成協議,受害人可提起訴訟,進入到法院訴訟程式:

1、收集相關賠償證據,製作證據目錄,起草起訴狀,然後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後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3、法院確定舉證責任期限和開庭時間,當事人雙方在制定的期間內提交證據。開庭前法院會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開庭後,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佈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佈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然後,進入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師陳述,證人作證,宣讀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師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或答辯,交通事故和對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意見,開庭審理階段結束。

4、法院一般不會當庭宣判。在開庭後的一段時間內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判決書生效。

5、被告履行賠償義務,否則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屆滿後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受害方索賠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到交管部門申請調解,另一種是,蒐集相關證據,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受害人怎麼索賠

1、保持冷靜,記錄肇事車輛資訊。

發生事故後,受害人應保持冷靜並立即採取自救措施,確認交通肇事者及肇事車輛,並記錄肇事車輛號牌、車型、顏色等,防止肇事車輛逃逸。為了防止出現套牌事件,最好讓當事人能夠留在事發現場。

2、不得擅自扣留造成事故的車輛。

發生交通事故後,事故受傷者親屬、朋友或案發地附近的群眾,切莫私自扣留車輛、人質,或哄搶車上物品,否則要承擔造成的不利後果。

3、造成嚴重傷情的,應該要求交警部門做傷殘評定

在交警調解不成功的話,應該及時到法院起訴,儘快理賠,不要超過了訴訟時效

4、儲存好己方受損失的相關證據。

無論是人身傷害還是財產損失,在要求賠償時都必須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不然,到了理賠的時候是不被支援的。

5、私了要慎重。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雙方儘量不要私了,以免事後傷情惡化,後患無窮。私了僅適用於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交通事故。私了時,雙方特別是無責任方,要看清對方的證件,記住車號,逐項認真填寫協議書,確保填寫內容準確無誤,並應妥善儲存。

不少的人都遭遇過車禍,為了不讓自己的利益受到損失,在車禍發生後,受害者一定要向肇事者進行索賠,這是非常必要的。當發生交通事故遭到傷害時,不太建議受害者與肇事者私了完事,要是沒有得到應得的賠償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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