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按責任分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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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按責任分類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每天都會發生各種各樣的交通事故,為了便於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我們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了分類,那麼道路交通事故按責任分類有哪些?本站小編為您詳細介紹相關知識。

1.道路交通事故按責任分類有哪些

(1) 機動車事故:是指在事故當事方中機動車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但在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的事故中,機動車負同等責任的,也應視為機動車事故,因為在道路上行駛,機動車相對為強者。

(2) 非機動車事故:是指畜力車、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在非機動車與行人發生的事故中,非機動車負同等責任的應視為非機動車事故,因為在道路上行駛,兩者比較非機動車為強者。

(3) 行人事故:是指行人—方負主要以上責任的事故。

2.道路交通事故按根據損害後果的程度分類有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6條規定:“根據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程度和數額,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體標準由公安部制定。”根據公安部《關於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將交通事故分為以下四類:

(1) 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機動車財產損失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3)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分類中的財產損失,是指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車輛、財產直接損失折價。直接損失不包括現場搶救、搶險及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也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輕傷:按《人體輕傷鑑定標準》執行。

重傷:按《人體重傷鑑定標準》執行。

死亡:指事故發生後7天內死亡的為限,事故處理時不受此限制。

此外,根據我國《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及其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為特別重大事故。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交通事故的責任分類,同時還為您介紹了交通事故根據損害後果的程度的分類,希望能夠對你有所幫助。如果您還想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的賠償,認定等相關內容,可以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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