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荔枝醉駕需要怎樣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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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荔枝醉駕需要怎樣解決

荔枝作為我們日常較為食用的一類水果,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能夠吃到。但由於這類水果的含糖量比較高,容易造成在交通執法過程檢查中的醉駕行為。但是相關的駕駛者進行解答,就可以了。下面小編就吃荔枝醉駕需要怎樣解決,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

有可能的。因為荔枝很甜糖份高,在自然情況下會產生一定的酒精。吃過後如果馬上檢測有可能會測出酒駕,但這個沒問題的。可以跟交警解釋進行第二次吹,或者抽血驗就沒有問題。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

飲酒駕駛:

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2000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醉酒駕駛: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真的構成我國的醉駕標準的。不但會受到我國相關部門的處罰,還會調校這類人的駕駛執照,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如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的,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還會依法追究這類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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