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載人出事故的相關處罰是什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5W

醉駕載人出事故的相關處罰是什麼樣的?

在我們國家的一些交通道路,時有發生的就是醉酒駕車,甚至是酒後駕車,如果是發生了載人的事故,那麼醉駕載人出事故的相關處罰是什麼樣的?根據相關的交通法律規定,如果是醉酒狀態下的,並且造成受傷的,就構成交通肇事罪。具體看下文。

根據我國的規定,醉酒狀態下造成一人以上重傷就構成交通肇事罪。

至於對醉駕司機的判決,則根據各種情況予以考慮,是否積極賠償受害人以及是否取得諒解只是一種情形,法官具有最終的自由裁量權,檢察院的公訴只是檢察院履行其職責的行為,法院是否採納,是不一定的。

作為被害人,無需對量刑做過多關注,你們需要關注的是能否得到相應的賠償。有兩種途徑,一是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起訴醉駕司機,要求其支付相應的損失及相應的賠償。另外一種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根據你的敘述,目前情況下,最好是等傷殘鑑定出來之後再接著走民事部分的程式,建議保留相應支付費用的單據等,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法院作出判決後可以強制執行的,相信可以得到比較滿意的賠償。

醉駕

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而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80毫克即為醉酒駕駛。

對於無主車輛或是經通知領取而未領取的車輛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44條規定:對駕駛人逃逸的無主車輛或者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後仍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對此,駕駛員若是逃逸或檢驗鑑定後經通知不取車最多三個月車輛就會被有關部門自行處理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酒駕和醉駕處罰新規定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對於交通肇事的,並且應該要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尤其是對於那些酒後駕車,甚至是醉酒駕車的駕駛員朋友們,我們也就能夠了解醉駕載人出事故的相關處罰是什麼樣的,其實更多的還是要提醒讀者朋友們,一定要遵紀守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