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一方拆遷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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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方拆遷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一、結婚一方拆遷離婚怎麼分割財產?

一般是均分;如果存在有其它的情形,那麼拆遷分房是按人口分的還是按原來住房面積分的。如果按人口分的則你本人擁有相應的份額。如果是按原有房屋面積分房,而且原有房產是一方婚前所有的,離婚時另一方則無權分割。離婚只能對雙方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因此,假如房子屬於其中一方的,另一方無權分割,《民法典》中對夫妻一方財產的做了明確規定。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5、《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結婚一方所得到的拆遷款那麼在離婚的時候只要是屬於共同的財產那麼就可以按平分的原則來進行,但前提也是看實際的情況,所以,在處理的時候雙方就一定要協商好,避免個人的利益會受到損害,從而也不會引起各種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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