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可以捐贈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2W

一、離婚財產可以捐贈嗎

離婚財產可以捐贈嗎

《慈善法》

第三十六條規定:“捐贈人捐贈的財產應當是其有權處分的合法財產。捐贈財產包括貨幣、實物、房屋、有價證券、股權、智慧財產權等有形和無形財產。捐贈人捐贈的實物應當具有使用價值,符合安全、衛生、環保等標準。捐贈人捐贈本企業產品的,應當依法承擔產品質量責任和義務。”這意味著,捐贈人捐贈的財產形式是多樣的,可以是資金,也可以是實物、房屋,還可以是有價證券、股權、智慧財產權等;可以是有形財產,也可以是無形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一)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的規定,夫或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作出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

二、轉移離婚財產的標準是什麼

認證標準:

(一)一般離婚案件中惡意轉移財產的情形有:

1、轉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摺;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財產;

5、私自無償轉讓或贈與夫妻共同財產等。

(二)惡意負債的情形一般有:

1、製作虛假的欠條;

2、虛報開支;

3、在法院打虛假債務官司;

4、利用關聯企業負債等。

三、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是什麼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夫妻雙方進行共同財產分割可以選擇在離婚協議中進行約定財產的分割比例,如果雙方無法協商確定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依據相關的分割原則進行,但是如果是一方出軌、家暴或者是存在其它過錯的,另一方就有權請求對方進行精神損害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