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離婚案件律師費用是多少
一、鄭州離婚案件律師費用是多少
1、一般民事案件:
代理費用在5000元以下;
2、重大、複雜民事案件:
代理費一般在5000-元之間。
3、關於婚姻家庭法律事務的諮詢和辦理離婚糾紛:
(1)協議離婚:雙方同意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申請解除夫妻關係時,按協議約定支付服務費用。
(3)調解或判決離婚:經法院調解或判決准予離婚後,當事人應按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
(4)復婚: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按撤訴處理,不涉及財產分割問題的則退還一半的服務費和受理費;
4、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和支出的費用,包括案件的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用。訴訟費用中案件的受理費,屬於當事人應交納的費用,而訴訟中的其他費用,則屬於當事人應支出的費用。
二、離婚的起訴流程是怎麼樣的?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打離婚官司如果請律師不僅僅是需要承擔對應的律師費,同時還有對應的訴訟費等等,不管是律師費還是訴訟費,都會根據是否屬於財產案件來看,如果是涉及到財產金額比較高的情況,那麼對應的律師費與訴訟費都會相對來說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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