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協議離婚好處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9W

一、夫妻協議離婚好處是什麼?

夫妻協議離婚好處是什麼?

協議離婚的好處在於最經濟、最快捷,根據現行的《婚姻登記條例》(以下簡稱《登記條例》),只要雙方就協議離婚相關問題已達成合議,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當場就可以辦出離婚證,雙方就從法律上解除了婚姻關係。

具體來講,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好處是:

1.時間短。只要手續齊全,當事人一般當場就可以辦出離婚證書;而訴訟離婚所需的時間,少則一個月,多則幾個月。如果一方當事人在國外,甚至在國外下落不明,離婚所需時間更長,可能最長要兩年左右的時間。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的審限規定,按簡易程式審理的離婚案件,審限為3個月,按普通程式審理的離婚案件,一般審限為6個月。比如,在上海,一般的離婚案件,如果財產爭議在500萬元以下,並且沒有其他重大、複雜因素,基本都適用簡易程式。而對於重大或相對複雜的案件,一般適用普通程式。因此,相對訴訟離婚而言,協議離婚所需時間最短。可見,協議離婚,是最節約時間成本的離婚方式。

2.費用低。不論家裡有多少財產,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般辦理離婚手續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續費就可以辦結,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離婚登記僅收取9元錢的離婚證工本費。而離婚訴訟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收費的,當事人共同財產越多,法院收費越高。少則50元,多則幾千、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目前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收取辦法》的規定,離婚案件按財產爭議額收取,如果爭議財產在1萬元以下,收費50元,爭議財產超過1萬元的部分,按爭議財產1%的比例收取受理費。另外,如果案件涉及財產保全或財產價值評估,還要另行交納保全費或評估費,又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可見,協議離婚基本上沒有經濟成本,而對訴訟離婚而言,花費的經濟成本要大得多的多。

3.壓力小。因為協議離婚很快就可以辦結,不像訴訟離婚那樣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所以當事人避免了幾個月的訴訟過程帶來的思想壓力,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會少一些,因為離婚手續相對隱密,來自父母和周圍朋友的壓力也會小一些。而訴訟離婚過程中,當事人通常要花費幾個月的時間,來自雙方本身、雙方親屬乃至法院的壓力時間較長,心理疲憊期較長,精神壓力自然大得多。

綜上,男女雙方在登記結婚並確定法律關係以後也必須通過登記離婚才能將這段婚姻終結,而離婚的方式除了訴訟以外還有更加和平的協議離婚,只要二人自己處理好所有的糾紛並且用書面的形式確定下來,交給登記機關就可以得到離婚證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