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訴訟離婚期間費用都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夫妻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此時其實都會涉及到一些費用的,只不過訴訟離婚的情況下支付的費用更多一些。那究竟夫妻在訴訟離婚期間費用都包括了哪些呢?若你不是很瞭解的話,可以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夫妻訴訟離婚期間費用都有哪些

一、夫妻訴訟離婚期間費用都有哪些

有關訴訟費用交納與計算,根據2007年頒佈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新標準,離婚案件除按件收取一定費用以外,如果有一定額度的財產需要分割,還要收取一定的額外費用。

(一)受理費:依照第十三條規定,離婚案件歸入非財產案件的範疇,受理費按照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其他費用:離婚訴訟的受理費是最基本的費用,如果你需要請律師代理訴訟的,還得準備一定的律師代理費。此外,財產保全費、財產評估費、法院執行申請費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

訴訟費由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決定時,同時通知原告預交訴訟費,最後人民法院依“原告預交,敗訴方承擔”的原則確定訴訟費的承擔方和雙方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的比例,如果訴訟費交繳後原告又撤訴,人民法院只退還訴訟費的50%。

不過,預交確有困難的,可以在預交期內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預交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後仍不預交,或者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用未獲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按自動撤回起訴處理。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起訴離婚時的注意事項

(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調解和判決,在發生法律效力後,即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不履行調解書和判決書中所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依另一方的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二)、訴訟離婚有著法定的必要條件,即“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也必須執行法律規定的條件,並以此為據裁判是否許可當事人離婚。

(三)、在訴訟活動中,人民法院對爭議處理起主導作用,它要對當事人提出的離婚請求和理由進行審查,是否准予離婚取決於人民法院的依法裁量,它既可以判決准予離婚,也可以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請求。

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係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於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

一般在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需要由起訴的一方實際墊付訴訟費,至於這個費用最後是由哪方承擔,則要看哪一方敗訴了,那就由其承擔。至於訴訟離婚期間費用都有哪些的問題,本站小編也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要是還有疑問的話,不妨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線上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