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簽訂的收養協議法律承認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8W

一、私人簽訂的收養協議法律承認嗎

私人簽訂的收養協議法律承認嗎?

私人簽訂的收養協議是否有效力,需要看收養協議的內容預計是否辦理收養的手續。收養協議作為合同的一種,需要有效合同的要件才能具有效力。合同的要件有以下幾方面:

1、 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具有簽訂合同的能力和許可權。收養人要滿足收養法中對於收養人條件的規定,年滿30週歲、有撫養孩子的能力、無不能收養孩子的疾病及沒有子女條件等等。而送養人則是擁有孩子完整的撫養權,有送養孩子的權利。

2、 協議內容要合法。收養協議中約定的收養人的權利義務內容要符合法律規定,不得約定收養人可以打罵教育孩子的權利等條款。

3、意思表示真實。雙方之間簽訂收養協議,是雙方協議一致的結果,不能用暴力脅迫的手段逼迫一方簽訂收養協議。用欺詐、脅迫、趁人之危等方式訂立的收養協議無效。

4、辦理收養手續。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孩子必須到民政部門辦理相關的收養手續,收養協議才是合法有效的。民政部門對於符合收養條件的,發放收養證予以收養。

綜上所述,私人之間簽訂的收養協議有效與否還是要看收養協議是否都是合乎法律規定,是否是辦理了收養手續,收養人與送養人是否具備簽訂收養協議的能力及收養協議的內容是否合法等等方面的內容。

二、收養登記的步驟

1、申請

為保證收養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辦理收養登記時,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場。

(1)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一方如果不能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的,須出具其作出並經過公證的委託收養書。如果不能到場的一方是華僑,委託收養書還須經其居住國外交機關或者外交機關授權的機構認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2)送養人為公民的,須送養人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送養人為社會福利機構的,須由其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收養登記。

(3)被收養人是年滿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亦須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

申請收養登記時,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收養申請書應包括如下內容:

(1)收養人情況;

(2)送養人情況;

(3)被收養人情況;

(4)收養的目的;

(5)收養人作出的不虐待、不遺棄被收養人和撫育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保證。

2、審查

收養登記機關在收到收養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後,應當依法對收養申請進行審查,以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的實質要件、有無不良動機、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收養登記機關審查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對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收養,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登記前公告查詢其生父母,公告期為60日,公告期屆滿無人認領的,視為查詢不到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公告的期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的期限內。

3、登記

經過審查,對證件齊全有效、符合《民法典》規定的條件的,准予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證,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關係成立後,需要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或遷移手續的,由收養人持收養登記證到戶口登記機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在收養小孩的時候,其中收養人、被收養人以及送養人,其實都是需要滿足《民法典》中規定的條件,而除此之外,還需要辦理收養手續或者進行收養公證,這樣才能讓收養關係合法化。而實際收養的時候當事人之間會簽訂相應的收養協議,但這類協議是否有效,就要看實際情況如何了,不過並不會因為是當事人私下籤訂的收養協議而認定為無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