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間共同購置的財產分割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1W
一、同居期間共同購置的財產分割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嗎?
同居期間共同購置的財產分割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是: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解除同居關係財產分割糾紛向法院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起訴狀一份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起訴狀正本和副本均必須提供原件,原告為個人的必須親筆在"具狀人"一欄中籤名,原告為單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
2、主要證據材料,並按被告的人數提供副本(影印件)。包括下列證據:
(1) 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
(2) 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係的證據;
(3) 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
(4) 其他可支援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3、原、被告的身份證明:
(1)原告為個人的,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必要時提供原告的戶籍證明;被告為個人的,提供其戶籍證明或暫住證明;
(2)原告為單位的,提供其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被告為單位的,提供其工商登記證明。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影印件。
在非法同居期間,對於雙方共同購置的這些財產,解除同居關係的時候,雙方也可以平等的分割,對於有些不宜直接分割的財產,可以折價補償或者轉讓這些財產,雙方平等的分割轉讓價款,對財產分割有爭議的,一定要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