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探視權範文是什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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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探視權範文是什麼樣的?

夫妻雙方辦好離婚手續後,孩子往往由女方撫養,男方要每月支付一筆撫養費。作為男方,可以享受探視孩子的權利。如果女方拒絕男方看孩子,商量不成的話,男方可以發起訴訟,依法維護自身權益。那麼起訴離婚探視權範文是什麼樣的?下面我們一起通過這篇文章瞭解下吧。

一、起訴離婚探視權範文是什麼樣的?

離婚探視權訴訟狀

原告:周××,男,1963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公司職工,住北京市海淀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被告:王××,女,1969年×月×日生,漢族,北京市人,住北京市朝陽區××路××號××小區×單元×號。

訴訟請求:

准予原告每月探望婚生女兒周小×兩次,具體方式為每月第二及第四個週五下午由原告至學校將周小×接回原告住處,週一上午自行送周小×返校。寒暑假由原被告輪流撫養。

事實與理由:

200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自行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當初商定婚生女兒周小×由被告撫養。但對於原告的探望權未作約定。

原告每每要求探望周小×時,均被被告以各種理由拒絕,或故意造成各種阻礙,嚴重影響原告與周小×的父女親情。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訴至人民法院,請求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請。

此致

××法院

具狀人:周××

二、探視權如何行使?

子女探望權行使是指離婚後,間接扶養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對探望的方式、時間安排一般由父母在離婚時協議。為子女的健康成長,雙方在離婚時應對子女的探望問題進行協商,對探望方法、時間進行具體、細緻的安排。離婚時雙方對子女探望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一併判決。一般在不影響子女的學習、嚴重改變子女生活規律的前提下,確定一段時間內,間接扶養方可與子女單獨交流。

間接扶養方在行使探望權時,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協助的義務。如果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協助探望的義務,或者是採取各種手段,阻礙另一方實現探望權,那麼有探望權的一方可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實現自己的探望權。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的判決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對有協助義務的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

由此可見,探視權是沒有拿到撫養權一方正當的權利,對方不得無故剝奪。男方為了行使探視權,可以發起訴訟,請法院做出公正裁決。在訴訟狀中,要寫明白請求探視孩子,並用事實與理由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證據支援。以上這篇起訴離婚探視權範文就不錯,大家可以拿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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