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案件審結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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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案件審結了怎麼辦?

一、信用卡案件審結了怎麼辦?

信用卡案件審結了應當按照生效的法律文書當中所確定的內容來履行自身的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執行內容,經被執行人自動履行、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已全部執行完畢,或者是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執行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可以以“執行完畢”方式結案。

執行完畢應當製作結案通知書併發送當事人。雙方當事人書面認可執行完畢或口頭認可執行完畢並記入筆錄的,無需製作結案通知書。

執行和解協議應當附卷,沒有簽訂書面執行和解協議的,應當將口頭和解協議的內容作成筆錄,經當事人簽字後附卷。

二、信用卡糾紛產生的原因是什麼

隨著信用卡廣泛的受到人們的歡迎,更多的人使用到信用卡。同時,信用卡糾紛也越來越多。據擔保瞭解,傳統信用卡透支糾紛,在訴訟主體、訴訟基礎事實以及訴訟請求等要素上具有相對的固定性,案件事實清楚、抗辯事由單一、法律關係明確,而上述信用卡糾紛,與傳統信用卡糾紛相比,呈現三個方面的特點。

第一,侵權糾紛和違約糾紛往往發生競合。這類信用卡糾紛往往涉及髮卡行、特約商戶以及持卡人,有時還會有他人使用信用卡的案外人,通常會有多種法律關係,且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較雜,由於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本身的責任構成要件、損害賠償範圍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別。

第二,從基礎事實上看,案外事實對裁判影響權重日益增高。隨著冒用、盜用、偽卡消費成為新型信用卡糾紛中較為普遍的一類糾紛,案外人與持卡人的關係問題等案外事實往往會成為形成法官心證的重要因素。

第三,從價值取向上看,效率與公正的博弈在糾紛解決中凸顯。在商事糾紛領域,效率與公正的博弈一直都是糾紛解決中法官關注的價值問題。信用卡糾紛亦然,既要注重商事交易的便捷性,同時也要注重安全性,因此,對於是否屬於持卡人授權消費的認定等問題,往往需要法官權衡輕重,運用價值判斷,最終作出裁決。

信用卡糾紛發生之後,對於銀行來說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在對方接到人民法院的傳票之後就已經還款,可以按照撤訴或者是採取和解的方式來處理。當然了,如果對方沒有還款,按照法律當中的規定已經作出了生效判決,是需要履行生效判決中確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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