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 - 一般家裡有三個孩子的離婚會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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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中,不僅僅是要解除夫妻關係,子女的撫養權問題,也是離婚時要妥善處理的重點,有多個孩子的家庭,要重視孩子的意願,更要謹慎處理好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有朋友問,有三個孩子離婚會怎麼判呢?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有三個孩子離婚會怎麼判

  三個孩子不會全部判給一方,一般是一邊兩個,一邊一個。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情況和撫養能力,孩子的年齡等判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一般家裡有三個孩子的離婚會怎麼判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二、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於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3)對於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三、單方提出離婚財產要怎麼分

  男女雙方皆可提出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債務也要共同承擔。關於單方提出離婚財產分割:

  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後取得的財產,沒有特殊情況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原則上雙方平均分割。如果對方有過錯,可以適當多分財產以作補償。但一般不存在賠償的問題,就離婚要求精神損失費或青春損失費的,法院不會支援。

  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法律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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