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貸款公司成立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1.有符合規定的章程。
2.發起人或出資人應符合規定的條件。
3.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應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有2-200名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4.小額貸款公司的註冊資本來源應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一次足額繳納。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10%。
5.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
6.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7.有必需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9.省政府金融辦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