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阻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8W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權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
2、探望權人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權人在行使探望權時對子女有侵權行為或者犯罪行為,損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權人與子女感情嚴重惡化,子女堅決拒絕探望的;
5、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
1、探望權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
2、探望權人患有嚴重傳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權人在行使探望權時對子女有侵權行為或者犯罪行為,損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權人與子女感情嚴重惡化,子女堅決拒絕探望的;
5、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