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沒離婚的情況下 - 妻子有權查丈夫的帳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W
夫妻沒離婚的情況下,妻子有權查丈夫的帳嗎
律師解析:從法律層面看,如果您不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是無權利查詢對方的賬戶,而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只有當您有充分證據證明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或者您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對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此時您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並在訴訟過程中,要求查詢對方的銀行賬戶。
日常生活中,如果您直接拿對方手機翻看賬戶資訊,也不違反法律的相關規定。
如果您打算向銀行調取對方賬戶資訊,沒有對方配合,是不可行的。
根據規定,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負有為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保守祕密的責任。
金融機構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並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苕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在金融機構的款項;
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如果未經法定程式,您拜託在金融系統的人員查詢對方的賬戶資訊,該查詢人員有可能涉及洩露他人資訊,有可能面臨處罰甚至刑事制裁。
相關法律規定:
《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第八條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負有為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保守祕密的責任。
金融機構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並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在金融機構的款項;
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第九條金融機構違反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責令停業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紀律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法律依據:《個人存款賬戶實名制規定》第八條
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負有為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保守祕密的責任。
金融機構不得向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有關個人存款賬戶的情況,並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在金融機構的款項;
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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