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準生證辦證物件新政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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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證物件:
⒈深圳市戶籍已婚育齡婦女,包括離異、喪偶育齡婦女;
⒉深圳市戶籍未辦理結婚登記已生育的育齡婦女及未婚收養的育齡婦女;
⒊男方戶籍為深圳市,女方戶籍為廣東省外的已婚育齡夫妻,長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或者符合廣東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胎子女的育齡婦女。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