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律師解答 民事再審期限的法律規定有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民事再審期限的法律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期限 行政類 法律 再審 民事 行政訴訟